家電報廢高峰奔OSDER奧斯德材料報價涌襲來_中國發展門戶網-國家發展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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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實施,改變過去生產者只需支付產品制造費用的利潤核算方式,過渡到生產者必須支付“產品制造費用+產品報廢的環境治理費用”的方式來核算利潤方式,使生產者全面支付產品報廢費用成為經濟新常態下的一種正常成本支出

◆本報記者班健見習記者張聰

您家里淘汰過多少電器電子產品?您會把它交給正規的處置企業,還是圖點小便宜賣給拾荒者?這樣的問題,每個人都會碰到,而賓利零件普通消費者的選擇,也關乎這個產業能否健康發展。

兩會期間,一些代表委員提出,我國作為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與消費大國,必須實現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網絡化回收、集中化處理、規模化利用”,應通斯柯達零件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與產業政策,促進整個行業轉型升級發展。

我國電子廢棄物回收利用行業的第一家上市公司深圳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格林美)近日組織發布報告——《從電子廢棄物處理產業的發展看中國環保管理的巨大進步》,指出在立法方面,我國僅用3年汽車零件進口商時間,走完歐美與日本等發達國家十幾年才走完的路,形成了從人大立法到主管部委的管理辦法和規章、標準和規范,一個至上而下的較為完善的管理體系,促進行業朝著綠色化與規模化的方向發展。

廢舊電池和廢舊燈管未納入

新版電子廢棄物產品目錄有遺憾

2015年2月,國家認可的電子廢棄物產品目錄剛剛擴容。國家發改委聯合環保部、工信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部委發布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2014年版)》,新版目錄將于2016年3月1日起實施。

據悉,新版目錄中,電子廢棄物由原來的“四機一腦”擴展至熱水器、打印機、電話等14個品類。業內認為,生產者責任制度的擴容,是中國電子廢棄物處理行業的又一法制進步。然而,2014年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中列出的廢舊電池和廢舊熒光燈管卻并未納入新版目錄。

格林美董事長許開華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第二批目錄新增9種電子產品,也是大進步,但是對于龐大的電子廢棄物處理遠遠不夠。廢舊燈管未能納入新目錄,確實讓人費解。還有水箱精,生產量巨大的鋰離子電池、奧迪零件堿性鋅錳電池也沒有納入征收范圍。“不知政府在猶豫什么。”

據不完全統計,近幾年,我國大中城市和城鎮每年廢舊燈管:熒光燈管7億支,節能燈管12億支,高壓鈉燈和金鹵燈1500萬支。根據產業信息網監賓士零件測數據:2013年我國熒光燈產量為44.52億只,同比增長9.49水箱水%。其中2013年12月我國熒光燈產量達到4.12億只,同比增長2.02%。

汽車機油芯

據介紹,熒光燈管中含有汞,一支管徑為36毫米的粗管徑熒光燈德系車材料含汞量為25毫克~45毫克,一支管Porsche零件徑為26毫米的細管徑熒光燈含汞量為20毫克Bentley零件,一支管徑為10毫米的緊湊型熒光燈含汞量為10毫克。汞的沸點很低,在常溫下即可蒸發,廢棄的熒光燈管破碎后,立即向周圍散發汞蒸氣,瞬時可使周圍空氣中的汞濃度達到10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而國家規定的汞在空氣中的最高允許濃度為0.01毫克/立方米。

業內人士認為,新目錄擴容后,新增產品的補貼標準也將隨后公布,福斯零件這對行業而言將帶來不可忽略的影響:一方面補貼將直接傳導至上游回收環節,提升正規渠道的回收價格、回收量和處理量;另一方面,這也將促進電器電子產品生產企業進入回收拆解行業,利用現有銷售渠道進行回收拆解和深度利用,促進再生資源行業發展。

目前手機等回收率不高,電子垃圾范圍應該更廣

建立基金制度促進回收汽車空氣芯處理

最起初,電子廢棄物處理產業也存在嚴重的“劣幣驅除良幣”的現象,正規企業吃不飽,大量廢棄物流入游擊隊。但業內人士同時指出,基金制度的有效實施,促進電子廢棄物朝著綠色化與規模化方向發展。

所謂基金制度,是指2012年7月,開始實施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2]34號)。

格林美發布的報告指出,正是由于基金制度的實施,使得我國電子廢棄物產業從2012年以前的雜亂無序、無視環保、野蠻粗暴的拆解方式,轉變為規模化、機械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拆解方式,實現了電子廢棄物回收放開、處置定點,向回收企業集中,形成回收處置有序化的態勢。

報告顯示,汽車材料自基金制度實施以來,我國廢棄電器汽車材料報價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實施前相比,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能力增長20多倍,年實際規范拆解處理數量增長100多倍。2014年有85%以上的電子廢棄物進入園區進行了規范化的處置。

截至2015年2月,我國已有106家處理企業獲得基金補貼資格,各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年許可處理能力達到1.27億臺。

但是,正規企業只局限在目錄范圍內的電子廢棄物處置。全國人大代表朱海燕指出,“正規企業回收的電子垃圾一般只局限在‘四機一腦’這個范圍,然而真正的電子垃圾遠不止這5種,還包括廢棄的手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電風扇及燈管等各種電子產品。”朱海燕說,在中國,平均每個受訪者擁有過四部手機,只有1%的人會將廢舊手機送去回收,低于3%的全球平均值和英國9%的最高值。

預計到“十二五”末期,5類家電的年報廢量將高達1.6億臺,應嚴格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如何應對報廢量高峰期?保時捷零件

1.27億臺是個什么概念?是否跟每年的產出量相對持平?

記者了解到,截至2011年藍寶堅尼零件底,我國“四機一腦”的社會保有量已達17.7億臺。國家發改委公布的一份數據表明,按照使用壽命計算,中國家用電器每年的理論報廢量已超過5000萬臺,且以年均20%的速度在增長。預計到“十二五”末期,彩電、空調、冰箱等5類家電的年報廢量將高達1.6億臺。

除了上述幾種主要電子電器產品外,我國每年還有更大數量的消費電子產品、小型家用電器等進入報廢期,成為電子廢棄物,如手機、收音機、MP3、音響、電飯煲等。

大量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有效、合理處理,需要完善的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體系。

對此,《管汽車零件貿易商理條例》第十條規定了生產者承擔的環境責任不僅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而且還要延伸到整個產品的生命周期,特別是廢汽車零件報價棄后的回收和處置,主要包括經濟責任、循環利用責任、信息披露責任。

據了解,當前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回收處理,主要實行多渠道回收、集中(定點)的處理模式,沒有建立法律意義上的區域性排它性的回收網絡體系,也沒有將社區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站納入法律管理體系。而且,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的主力軍——個體私營小型企業長期處于管理的真空地帶,導致廢舊電器電子產品收集處于無序狀態。

應明確治理費用:誰生產、誰負責;

誰消費,誰負責,建議國家給予政策、資金支持

生產者能真正承擔責任嗎?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吳世忠指出,我國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還不是太嚴格。目前,《條例》及其配套制度沒有明確生產者在回收處理上的關鍵責任。

他說,生產者回收處理責任僅體現在交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上,一定程度上影響與制約了大型家電制造商參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的積極性,導致產業內企業上下游關系不穩定,產業發展的基礎不牢,難以吸引有強大實力的企業進入,不能快速形成穩定發展的產業體系。

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在今年兩會提案中指出VW零件,要明確生產者、銷售商、回收處理商、消費者和政府之間的責任,明確“生產者責任延伸”管理模式。明確電子垃圾處理工廠必須是高科技、低污染的現代化企Benz零件業,明確電子生產企業自建和社會開辦的專業大型電子垃圾處理工廠在電子垃圾回收處理中的主導地位,并制定相應合理的回收環節和運輸德系車零件物流費用的國家指導價。同時加大監管Skoda零件和執法力度,提高非法回收渠道的營運風險和成本。

提案認為,電子垃圾處理是需要高成本、高專業性和高技術含量的產業,前期投入較大,收益較慢BMW零件,企業負擔重、積極性不高。建議在短期內國家設立專項資金并與國家開發銀行長期無息貸款相結合,集中、重點支持大型專業電子垃圾處理企業的建設,支持引進高端處理設備和技術改造,逐步淘汰低水平、低效果的企業和小作坊。

全國人大代表朱海燕建議對于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商,要對使用期內的產品負責,還要擔負廢棄電子產品的回收、處置等一系列工作,促使其履行回收責任。經銷商也應對廢棄電子產品的回收承擔一定的責任,積極主動回收,對于交還回來的一些耐用電器還應給予消費者一定的補償。

“政府部門也應當承擔起廢舊電子產品回收的責任”。朱海燕臺北汽車材料建議,政府通過設立回收處理補貼臺北汽車零件基金、稅費減免、無息或低息貸款等經濟手段,激勵一些有資質、有能力的企業投入到廢棄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產業中來,此外,盡快建成覆蓋城鄉的定點回收站、社區回收中心及智能交投網絡為一體的廢棄電子產品便民Audi零件回收網絡。

“目前我國實施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延長了生產者的責任,明確了誰生產、誰回收準則,使我國電子垃圾回收產業進入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階段。”許開華認為,“應建立由生產者支付處置費用的方式來推動電子廢棄物處理產業的投資與產業進步,要讓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全部覆蓋所有電子產品的制造,淘汰落后油氣分離器改良版產能,讓所有生產者對環境污染買單,推動行業朝著附加值高的產品轉型升級。”

許開華建議,通過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實施,改變過去生產者只需支付產品制造費用的利潤核算方式,過渡到生產者必須支付“產品制造費用+產品報廢的汽車冷氣芯環境治理費用”的方式來核算利潤方式,使生產者全面支付產品報廢費用成為經濟新常態下的一種正常成本汽車零件支出。

格林美發布的報告呼吁,應明確污染物治理費用:誰生產、誰負責;誰消費,誰負責。報告指出,在歐美及日本等發達國家推進的生產者及消費者延伸責任制,明確確定污染處置費用不是國家出,而是生產者、消費者負責。

許開華說:“我們要明確誰制造誰負責、誰消費誰買單,生產者在生產一件產品時就要對產品日后的報廢負責,而消費者在購買了一件商品時也要對今后的丟棄處理買單。生產者和消費者要自覺遵守法規、自覺繳納污染治理費,對生產和購買的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終身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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