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201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5年1月至3賓士零件月,審計署對農業部201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農業部本級和所屬中國農業科學院(以下簡稱農科院)本級、農業部農藥檢定所(以下簡稱農藥檢定所)、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以下簡稱中監所)等11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被審計單位預算執行基本Benz零件情況
農業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51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農業部2014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2 889 446.09萬元(含政府性基金預算,下同),農業VW零件部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2 606 766.42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282 679.67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農業部本級及所屬單位2014年度財政撥款共計560 976汽車機油芯.94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總額的19.41%。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1 132.44萬元,其中2014年7527.43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2 337.53萬元。上述問題對農業部2014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農業部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4年度預算執行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和其他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組織修訂完善了內部管理規章汽車零件進口商制度,提高預算和財務管理水平,積極督促有關單位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4年,所屬農藥檢定所超標準編報在華舉辦國際會議預算,多申領財政資金133.2萬元,年底形成結余48.21萬元。
2.2014年,所屬農科院本級違反零余額賬戶管理規定,向所汽車材料報價屬后勤服務Audi零件中心、麻類研究所等12個單位劃撥Porsche零件財政資金4995.08萬元。
3.2010年至2011年,所屬農科院本級挪用項目經費131萬元,用于會議室改造和1處房產裝修。
4.2010年和2014年,農業部本級及所屬農科院本級、農科院研究生院、農業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以下簡稱農機總站)、中監所等5個單位,在項汽車零件貿易商目經費中列支與項目無關支出301.13萬元,其中2014年257.62萬元。
5.2014年12月,農業部本級與6家單位簽訂課題研究委托合同,并一次性撥付全部合同款535萬元。至2015年3月底,6家單位實際支出6.45萬元,其余528.55萬元全部結存。
6.2014年底,所屬農科院本級、中監所、農機總站、全國農業技術Skoda零件推廣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農技中心)等4個單位有3334.5萬元資金未按規定納入結余管理。
7.2014年,所屬農機總站在核定工資總額計劃之外,為職工發放勞保用品、購物卡和加油卡,共計30.81萬元。
8.2013年和2014年,所屬農科院本德系車材料級、農技中心、全國畜牧總站、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動物疫控中心)等4個單位,存在未經批準以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物業管理服務、未按規定發布采購信息、允許提供咨詢服務企業參與投標等問題,涉及金額1220.68萬福斯零件元,其中2014年1124.68萬元。
9.公務用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至2014年底,所屬農科院本級、中監所、農機總站、農科院研究生院、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水科院)本級等5個單位超規定數量配備公務車47輛,其中價格或排量超標的26輛;所屬農科院本級未制定統一的車輛管理制度,72輛公務用車分散使用,部分車輛未辦理資產調撥手續。
(2)2014年,所屬中監所和動物疫控中心租用下屬企業車輛3輛,作為一般公務車或職工通勤班車使用,支付租金29.8萬元。
10.公務接待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2014年,所屬農機總站支付以前年度在1家賓館消費欠款5.52萬元,至2015年水箱水3月仍在往來科目核算。
(2)2014年,所屬農科院本級擴大外賓接待費開支范圍,負擔外賓來華國際旅費13.1萬元。
11.會議費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2014年,農業部本級將應在內部會議室召開的2個會議安排在賓館酒店召開,支出9.7萬元。
(2)2014年,所屬農科院本級擴大國際會議費支出范圍,列支來華參會的外國專家國際旅費、住宿費等21.51萬元。
(3)2014年,所屬農藥檢定所在非定點飯店召開1個會議,支出7.37萬元。
(4)20臺北汽車材料14年,所屬農技中心召開的2個會議、農藥檢定所召開的3個會議,支出費用超出預算共計8.16萬元。
(5)2014年,所屬農科院本級、汽車零件水科院本級、中監所組織召開的98個會議費用報銷時未按規定附原始明細單據,涉及金額362.33萬元。
此外,2014年農業部本級部分項目支出預算未細化到實際承擔單位,涉及金額600.86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998年至2013年,所屬農科院未經批準,成立后勤服務中心等4個獨立法人事業單位。
2.違規收費228.82萬元。
(1)2013年至2014年,所屬農機總站以宣傳服務為名,向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定點生產企業收取費用33.81萬元。
(2)2011年至2014年,所屬農藥檢定所與1家公司合作開發農藥電子查詢服務系統并對外銷售,約定按稅后收入2:8比例分成,其中農藥檢定所每年最低收益30萬元。2014年6月終止合作后,農藥檢定所在未核定實際收入的情況下,按每年最低收益標準共收取數據使用費90萬元。
(3)2013年和2014年,所屬水科院本級分別向在其主辦的2個期刊發表論文的作者收取版面費53.03萬元和51.98萬元。
3.至2014年底,5個省(市、區)獸醫主管部門未按規定上繳“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務費”31.46萬元,所屬動物疫控中心也未催繳。
4.所屬農科院本級使用國有劃撥土地與1家公司合作開發建設“科技培訓樓”,并分得8424平方米房產,至2014年底仍未按規定計提上繳國有土地資產收益汽車冷氣芯。
5.2013年,所屬水科院下屬北京漁夫水產技術開發中心組織14名員工和10名家屬到青島旅游,共花費公款3.72萬元。
6.2005年至2014年,所屬農科油氣分離器改良版院本級、中監所、水科院本級、農業部機關服務局、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黑龍江省農墾綏化管理局等汽車空氣芯6個單位,存在未經汽車材料審批出租資產、出借資金、處置資產,以及出租收入未收回或未納入法定賬簿核算等問題,涉及金額11 001.38萬元,其中2014年3200.60萬元。
7.2013年和2014年,農業部機關服務局收到下屬企業上繳的360萬元經營利潤未計收入,在往來科目核算后返還給該企業。
8.2014年,所屬農機總站工會經費未按規定實行單獨賬戶存儲、獨立核算,工會活動支出12.15萬元直接從零余額賬戶支付并在“事業支出”列支。
9.2014年,所屬農科院植物保護研究所下屬2家企業通過編造向該研究所購買技術服務等方式,多列支管理費用700萬元,少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中央“農林水事務”專項資金管理Bentley零件、分配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4年,農業部將參與分配的18個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整合為4項,但仍按18個子項進行分配管理。
2.2014年,在未確定具體項目的情況下,農業部下達所屬黑龍江省農墾總局產業化經營項目資金及貸款貼息資金6955萬元,至2015年3月底,上述資金仍全部結存在該局。
3.2012年至2014年,所屬黑龍江省農奧迪零件墾總局、黑龍江省農墾綏化管理局、黑龍江省農墾九三管理局下屬山河農場、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哈爾濱分公司、黑龍江農墾北大荒奶牛養殖有限公司等5個單位通過虛報種植面積等方式,騙取中央財政專項資金8229.67萬元和保臺北汽車零件險理賠資金490.77萬元。
4.2014年,所屬黑龍江省農墾總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展緩慢,至2015年3月,收到的中央財政專項資金30 373.69萬元資金尚未支付;此外,該局還超過國家規定限額補貼農機具2405臺(套),多發放補賓利零件貼資金13 129.14萬元。
5.2013年,所屬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下屬農場等單位未嚴格執行農機具購置補貼標準,導致個人多享受補貼363.35萬元。
6.2009年至2014年,所屬黑龍江省農墾九三管理局、水科院營口增殖實驗站將農作物良種補貼、漁業資源保護與漁民轉產補助等財政專項資金98.42萬元挪作他用。
7.2014年,所屬中國農業出版社取得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財政補助資金150萬元,未按規定單獨核算。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超標準編報預算多申領財政資金問題,要求將結余資金上繳中央財政,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違反零余額賬戶有關規定劃撥財政資金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零余額賬戶管理規定,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對挪用財政項目資金問題,要求追回挪用的財政資金,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未經批準自行調劑預算資金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今后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使用財政資金;對超進度撥付合同款問題,要求加強對已撥付資金的監督;對結余資金清理不到位問題,要求按照規定清理補報財政部,并根據財政部審核意見處置;對突破工資總額計劃發放津貼補貼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違反政府采購管理規定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對“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要求清退違規租賃車輛,追回違規資金,今后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違規成立事業單位問題,要求商中央編辦糾正;對違規收費問題,要求停止違規收費行為,所需合理經費商財政部斯柯達零件研究解決;對應繳未繳考試考務費問題,要求督促相關單位及時上繳;對未按規定繳納國有土地資產收益問題,要求對相關房產進行評估并按規定比例計提土地資產收益上繳中央財政;對違規組織職工和家屬公款旅游問題,要求追回違規資金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違反資產管理規定問題,要求嚴格執德系車零件行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補報有關手續,并對低價處置國有資產問題進一步調查處理,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的問題,要求按有關規定予以糾正,將工會經費單獨核算;汽車零件報價對少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要求補繳稅金;對專項資金整合不到位問題,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專項資金整合力度,完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專項資金預算不細化造成資金結存問題,要求收回多下達資金,重新安排預算;對騙取專項資金和保險理賠資金問題,要求進一步調查處理,追回違規資金,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的其他問題,要求加快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度,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將挪用的保時捷零件專項資金歸還原渠道,并調整有關會計賬目。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農業部應進一步規范預算管理,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加強項目支出預算的統籌和審核;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所屬單位的管理和監督力度,切實杜絕違反中央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要求等行為。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農業部正在組織進行整改。農業部已將財政部確認的2013年底財政撥款結余資金7719.57萬元全部統籌用于所屬單位設施設備修繕購置等項目支出;所屬中監所已將2012年以前結轉資金146.1萬元納入結余管理;所屬水水箱精科院已責成下屬企業清退公款旅游費用3.72萬元;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將騙取的良種補貼7166.76萬元收回至總局及下屬各管理局,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哈爾濱分公司和黑龍江農墾北大荒奶牛養殖有限公司已清退違規資金255.8萬元;被挪用的農作BMW零件物良種補貼等98.42萬元專項資金已歸還原渠道,并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具體整改結果由農業部向社會公告。
發佈留言